9月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山西省作为全国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条例将为标准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本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当前,山西正处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处于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重要时期。在这种时候,尤其需要标准引领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标准支撑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需要标准提高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制定《山西省标准化条例》,是山西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法治成果,是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法治的方式做好“标准化”这篇大文章的成功实践。
条例是山西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引领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是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力抓手;条例是通过完善标准化建设、提升质量和竞争力的制度驱动;条例是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条例是标准化引领和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的有力引擎。条例从加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公开、透明的标准化工作信息平台,强化行业专家的支撑作用、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骨干作用以及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标准的申报、制定、实施、监督等方面着手,致力于提高市场标准有效供给、提升标准的整体质量,以高标准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标准化条例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好政府作用,全面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会同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需求和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供市场选择,有助于激发企业活力,促进转型发展。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表示,“今天,标准化工作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功能定位更高,作用范围更大,形态模式更新,供给体系更加多元。创新成果可以通过标准化迅速扩散和转移,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推动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就是以标准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支撑和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产业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不断夯实创新发展的技术基础。”
作为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强表示,下一步,要抓好《条例》配套文件的制修订和落实落地;也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世界标准日”等专题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形式做好普法宣传;还将重点围绕“六新”定标准工作,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演进趋势,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强化融合创新理念,促进标准研制与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协调推进14个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增加中高端标准有效供给,增强标准供给结构对标准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助力蹚出一条以高标准推动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路来。